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次勞動能力鑒定工作于3月份開始,現將提交申請材料等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見附件1);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有效的病歷材料;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診斷證明原件。患職業病的,提供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認定工傷決定書》;
4、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用人單位委托代理人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的,應當提交單位委托書(見附件4)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近親屬代表職工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應當提交有效近親屬關系證明及身份證明;
5、復查鑒定(工傷職工傷殘情況發生變化,且上次鑒定滿1年的可申請)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曾經作出的全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認為傷情加重的,應當提交近期的有效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還需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傷殘級別初次鑒定的,需傷情相對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
2、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作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3、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還需提交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假期證明;
4、請將鑒定申請表按照表格提示填寫完整。為方便送達鑒定結論書,請寫明工傷職工及用人單位的聯系電話和地址,便于鑒定結論送達。請在鑒定申請表中寫明申請事項,比如:申請輔助器具的,請注明輔助器具名稱及編號;申請因果關系的,請注明與工傷有因果關系的疾病名稱等。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見附件2);
2、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有效的病歷材料(其中,慢性病須有系統治療2年以上的病歷資料,精神性疾病須有系統治療5年的病歷資料);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效診斷證明原件;
3、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4、復查鑒定的,提供上一次鑒定結論。
二、申報時間
2023年3月1日——3月10日(工作日);
三、申報地點
1、市直:棗莊市市民中心人社專區19號窗口(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新城街道金沙江路266號);
2、區(市):請咨詢區(市)人社局。
四、申報要求
1、①養老、工傷保險在市直參保的,由主管部門、單位或個人統一上報材料;
②養老、工傷工傷保險在區(市)參保的,因工傷需要鑒定的,相關材料應報作出工傷認定結論的區(市)人社局;因病或非因工需要鑒定的,相關材料應報其養老關系所在區(市)人社局。申請鑒定材料由區(市)人社局初審通過后,再由區(市)局統一上報市局;
2、供養親屬應提供證明供養關系的有效證件。
3、請各區(市)、棗礦集團將初審通過的材料及時錄入信息系統,并于3月17日前將所有材料紙質版、電子版等報至市局。逾期未報送的,市局不再受理,相關責任自負。
五、即時申請鑒定(確認)
單位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確認、職工具有康復價值申請康復確認、患職業病的職工申請工傷鑒定等情況的,認定完工傷后,可隨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不受本通知申報時間限制)。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按要求將材料準備齊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六、其他
各區(市)人社局負責鑒定材料的初審工作,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鑒定材料的復審和匯總工作。參加現場鑒定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現場鑒定時,請鑒定職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醫院檢查的影像片子等到指定場所參加現場鑒定。
咨詢電話:
市直:0632-3310017、0632-3183696
市中:0632-3921797
薛城:0632-4495196
嶧城:0632-7707116
臺兒莊:0632-6639602
山亭:0632-8813209
滕州:0632-5503279
棗礦集團:0632-4081219
附件:1、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3、康復確認申請表
4、授權委托書
棗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023年3月1日
附件:
·?附件1、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2023).doc
·?附件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2023).doc
·?附件3、康復確認申請表(2023).doc
·?附件4、授權委托書(2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