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是經滕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并授權滕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履行出資人職責,在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國有獨資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經市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見附件1《滕州市城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招聘崗位匯總表》。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直接(或委托他人)到滕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現場報名,地址:善國北路38號,聯系電話:0632-5888677、0632-5522927、0632-5517959。
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報名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職業資格證以及能反映工作經歷或業務能力的支撐材料(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在面試前提交);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具體筆試時間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招聘崗位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崗位匹配、應變和語言表達、形象舉止等。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行政管理崗參照優先錄用條件)。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組織考察。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對考察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和薪酬待遇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按招聘計劃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報主管部門同意,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根據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合格后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擬聘人員薪酬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同類條件人員標準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附件:
3、應聘誠信承諾書
滕州市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考試錄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