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醫保發【2018】9號
根據棗莊市醫保處下發的《關于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的通知》(棗醫保發〔2018〕2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針對定點醫藥機構開展專項檢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1、定點醫療機構
2、定點零售藥店
3、參保人員
二、檢查內容
此次檢查包含棗人社辦發〔2018〕37號、滕人社發〔2018〕10號文件所要求內容,重點落實棗醫保發〔2018〕26號文件中關于定點醫藥機構通過違法違規和欺詐騙保等手段,騙取、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與前期正在開展的掛床住院以及分解住院違規行為的檢查一并進行。
三、檢查方式
按照此次專項檢查行動的要求,對定點醫藥機構根據文件規定按比例抽取被檢查對象。采取現場稽查、抽調病歷、隨訪參保患者的方式,不定時、不定次數隨機進行。被檢查單位應當按照檢查要求和需要提供齊全材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確保檢查順利進行。專項檢查行動自10月18日開始,11月中旬結束。
四、組織實施
本次專項檢查行動由醫保處負責組織實施,稽查科具體負責情況匯總以及各類材料的上報,其他相關科室配合。共抽調10名同志參加組成專項檢查小組。衛計局2人,稽查科2人,職工科1人、居民科2人,業務受理科1人,檢查共分為兩組,每組明確一名副主任帶隊。
五、有關要求
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將專項檢查的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到每位醫務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醫保政策要求,嚴格把握入出院指征,規范醫療行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控制。結合這次專項檢查行動的文件要求,各醫藥機構根據自身實際認真開展自查。
附件:《關于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的通知》(棗醫保發〔2018〕26號)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