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文件
山 東 省 審 計 廳
魯人社辦發〔2010〕80號
關于報送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材料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做好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工作,根據《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和《關于報送2004年度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說明》(魯人職字〔2004〕6號)、《關于做好2009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魯人社〔2009〕44號)要求,現將報送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材料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規定,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下同)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二)申請參加評審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有效期之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2.具備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或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
3.具備規定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
4.取得中級資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職期滿綜合考核“稱職”以上。
(三)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工作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大中型審計項目的主審5次以上。
2.主持實施全國性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2項以上,或省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3項以上,或地市級行業審計或審計調查4項以上。
3.擔任審計署或省級以上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主審2次以上,或擔任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專案審計項目的主審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擔由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下達的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1項以上(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其排名須在前三位),或由審計署、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所屬科研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地市級人民政府下達的前述課題2項以上。
(四)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業務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擔任主審的大中型審計項目中,有1項以上在省部級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或有3項以上在地市級審計項目評選中被評為優秀審計項目。
2.在承擔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工作中,所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或預見性,所提出的建議、意見對工作有指導意義,其中有1項以上被國務院采用,或有2項以上被審計署或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項以上被省級審計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其它有關部門、地市級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項以上得到被審計單位或委托單位采用,并取得顯著成效。
3.承擔有關部門交辦的專案審計工作,其審計結果成為司法機關、紀檢部門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
4.在主持一個行業或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審計工作期間,有過審計方法創新或先進經驗總結,被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且相應的審計機關已決定予以推廣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單位正式采用。
5.作為主要執筆人制定過地市以上行業或一個大中型企業的審計操作規程、審計工作制度或審計發展規劃,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6.主持或承擔的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如果僅參與課題研究,其排名須在前三位),有獨到見解或理論創新,對審計或相關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其成果經同行專家鑒定,被認為具有國內較高水平。
(五)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經兩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家鑒定為有較高學術價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ISBN)的審計或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或編寫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或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8萬字以上。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章節的著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寫作分工的證明。
2.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3.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3篇以上或在省級新聞出版部門認定的有內部刊號的報紙、期刊上發表4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六)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確實有真才實學,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允許破格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其破格條件按照《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魯人發〔2005〕15號)執行。
二、申報程序和評審方式
(一)申報程序。申報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
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單位根據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綜合考慮申報人的品德、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情況,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推薦上報。事業單位要按照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數量,根據崗位專業特點和要求,組織申報推薦。其中,實行評聘分開的事業單位,具有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核準的相應崗位數15%的,除個別工作業績特別突出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外,不再推薦申報。
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和提供各種證明材料,所在單位認真審核后報經主管部門審查;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鑒后及時送呈報部門;呈報部門審核同意并簽署呈報意見后,報送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省審計廳人事處)。
(二)評審方式。繼續實行網絡化評審,統一使用《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呈報、審核及匯總。系統包括個人申報、審核管理、評審管理三個子系統,申報人使用個人申報系統采集基本信息;呈報部門使用審核管理系統,進行審查、修正上報數據信息等工作;評審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使用評審管理系統,進行申報信息的整理、匯總。申報人可登陸山東經貿網(www.sdetn.gov.cn)的職稱評定、軟件下載、普通個人申報版等欄目,下載安裝《個人申報子系統》,并與本市審計局聯系申請軟件序列號,按有關要求進行填報。
三、呈報的材料及填表說明
(一)須提供的評審材料類別和數量
1.有效期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
2.《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表》1份(原件。此表在各市審計局領取,不得使用單頁自行裝訂的表格)。
3.《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一式3份(原件)。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一式3份(原件。由評審管理系統生成并打印,A3紙型)。
5.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報告1份;代表性著作、論文、作品,成果及獎勵證書等(原件)。其中:《一覽表》中“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果及受獎情況”欄填報數量不超過5件;“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作品等”欄填報數量不超過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過2部。
6.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如學歷證書丟失,須提交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7.現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單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書(原件)。
8. 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符合《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有效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符合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須提供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和有效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
9.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書(原件)。符合《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第六、七條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規定的人員,須由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門、高等院校人事處出具《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暫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其中屬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將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考試科目(模塊)的合格證同時上報。符合《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規定免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
10.根據評審條件呈報的審計報告、審計通知書等有關材料(原件)。
11.《“六公開”監督卡》1份(原件)。
申報人員按以上順序整理排放評審材料。
(二)填表說明
1.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置空。
2.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所從事專業”須按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范名稱。
3.“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學歷。應填報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須滿三年),其他學歷僅作參考。
4.“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5.《一覽表》中“成果及受獎”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成果和獎項,應按要求填寫“核心提綱、解決問題、效果”等內容;
(2)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3)“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4)“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獨立”;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
6.“論文、著作、作品”欄的填寫:
(1)要填寫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論文、著作、作品,應按要求填寫“刊號、提綱、觀點、文章字數”等內容;
(2)“時間”填寫報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年×月;
(3)“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作品名稱;
(4)“報刊或出版社”填寫報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
7.“成果及受獎”和“論文、著作、作品”欄,要有選擇性地提供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最能反映其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
四、呈報要求
(一)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對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確無異議的,在申報材料的相應意見欄中簽署意見,負責人簽字,加蓋印鑒后,連同其他申報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時報送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辦事機構將組織專人對呈報的材料逐一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評審條件和呈報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符合《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的申報人員,須由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并由呈報部門核準簽署意見,并加蓋印鑒;
(三)需委托評審的,按分級管理原則,由相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
(四)個人、呈報部門一律使用《職稱評審管理系統》進行填報、審核、呈報,并上報系統生成的數據盤1份,連同《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材料上報情況統計表》(附件1)和《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員情況表》(附件2)及用EXCEL制表數據盤1份,按規定時間報送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
(五)呈報材料時,呈報單位要將材料一次性整理好,過期不再受理和補報任何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個人報送的材料。
(六)將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或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成績通知書(免試審核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試有效證明),依次夾放在《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表》封面和首頁之間。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一式3份)夾放在《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表》尾頁和前一頁之間。
(七)將學歷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獎勵、成果證書等原件單獨集中放在一個文件袋內。
(八)上報材料所用的盒(袋,不用塑料的)要結實、統一,封面要標注呈報人姓名、單位及材料目錄;
(九)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填寫打印要正規,字跡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字、缺頁。
五、呈報時間和地點
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材料呈報時間為2010年5月3日至5月28日。請各市、省直各部門(單位)按規定時間,派專人將呈報材料報送省審計廳人事處(濟南市共青團路88號,聯系人:劉曉敏,聯系電話:86199907)。有關文件和表格式樣,可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rs.gov.cn)職稱評審欄目和山東省審計廳網站(http://www.sdaudit.gov.cn)文件下載欄目下查詢、下載。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又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的,所學專業應是審計或相關專業,取得學歷后需繼續從事審計工作滿3年以上。
(二)任職年限以及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呈報的論文、著作等資料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3月底。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魯價費發〔2002〕235號有關規定執行,評審收費360元。
(四)對評審通過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頒發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證書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編號,各市、各部門(單位)統一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七、嚴肅評審紀律
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證件及證明,不得提交虛假申報材料,不得有其它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否則取消評審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評審;對呈報部門把關不嚴材料失真的,予以通報批評;評審委員會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確保評審結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規定的,要按照《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附件:1.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材料上報情況統計表
2.2009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申報人員情況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專業技術 資格 評審 通知
抄送:中央駐魯單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2010年4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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