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4-10 來源:互聯網 作者:互聯網 瀏覽量:8128


省直各部門(單位),省屬各高等院校: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和《關于省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發〔2007〕2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2010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組織
    (一)事業單位新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都要進行公開招聘。
    (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并填寫《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統計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管理權限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組織實施。
    (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人員,按照崗位的等級、類別和專業條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組織進行。
    1、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信息的發布、網上報名和筆試的組織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其中允許擇業期內大中專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信息,招聘單位須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sdbys.cn),按照相關程序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2、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中級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人員,采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招聘信息須在規定的網站、按規定的時間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中招聘中級管理崗位人員的,須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同意后,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3、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可采取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序、時間組織實施。
    4、省直屬高等院校的招聘,采取招聘方案備案后自行組織的方式進行。
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應及時辦理聘用人員備案手續。聘用人員備案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管理權限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備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工作情況總結、招聘人員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等。聘用人員備案工作要在年內完成。
    (四)認真落實有關政策。
    1、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8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出具省選聘主管機構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應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畢業生應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審核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2、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3、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招聘
    (一)招聘崗位
    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招聘工作實行統一報名、統一筆試、分類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單位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確定招聘崗位,并填寫《統計表》,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匯總后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要明確、具體,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對允許報考的相近專業逐一列出;同一主管部門所屬不同招聘單位的相同、相近崗位,可予以適當歸并,集中招聘;各崗位進入面試人數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條件確定。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變更。
    (二)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時具備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山東。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10年 4月25日 9:00-29日16:00
    查詢時間:2010年 4月25日11:00-30日14:00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檢,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0年4月25日- 30日14:00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0年5月16日-22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網上繳費確認完成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加分審核手續。經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公示時間為2010年5月5日至5月11日。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介紹信。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并能夠正常畢業。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考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0年5月23日   上午 8∶30-11∶00  
    2、面試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進入考核體檢范圍。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六)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原則上應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招聘單位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考核、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七)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不得再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二)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省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各界比較關注,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政策規定,堅持標準條件,嚴格工作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