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事局,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魯人考函[2007]23號文件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7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價格鑒證師考試時間為2007年9月7日至9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7日 14∶00-16∶30經濟學與價格學基本理論 9月8日 9∶00-11∶30 法學基礎知識 14:00-16:30 價格政策法規 9月9日 9∶00-11∶30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14:00-16: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即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三、報考條件按國家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人發[1999]66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1)。報考人員須填寫《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及《山東省人事考試報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張,按屬地原則經區(市)或市直部門審核同意后,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兩張及所在價格鑒證機構的工作證明于2007年4月29日至30日統一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 四、《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即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 六、2007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七、考生報名時,可到市物價局辦理教材預訂手續。各區(市)、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認真完成各個環節的工作,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1、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