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共汽車公司是我市唯一具有經營城市客運和道路客運資質的公益性國有企業,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80名,維修工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名額
1、駕駛員80名。
2、維修工3名,其中機修技術人員1名,鈑金技術人員1名,電器維修技術人員1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人現場報名:應聘者可直接前往滕州市公共汽車公司政工科現場報名,地址:滕州市春藤東路1366號,公共汽車公司310室,聯系電話:0632-5815378。
報名時間: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駕駛證(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各1份。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并將在入職時對相關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
采取綜合測試(含面試)方式,測試內容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以及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等。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的120%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五)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招聘人數的110%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參照駕駛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所缺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按招聘計劃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根據有關規定,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一經聘用需辭去原工作崗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好、工作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身體健康;
2、男性40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35周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
3、駕駛員:持有機動車正式駕駛證A1或A3,駕齡3年以上;維修工:持有從業執格證;
4、要求具有中專(或相當中專)以上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被判處刑罰或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基本工資+效益提成;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