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招:"自主招生"民校將按1:1定擬取名單
發布時間:2008-08-23 來源:百靈網 作者:互聯網 瀏覽量:1941

    20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就山東省專科(高職)二批注冊試點院校的申請工作進行了詳細解釋,根據規定,注冊錄取試點院校將采取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數量1∶1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即只要考生與高校達成協議,基本確定被正式錄取,所以,考生只能與一所院校簽訂協議。
    山東省招考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山東省在專科(高職)二批省內民辦院校中選擇山東英才學院、山東協和職業技術學院等六所院校進行注冊錄取試點工作。山東省公布征求志愿計劃后,符合條件的考生即可根據本人實際選擇院校,并持個人申請書、高考準考證、成績單向試點院校提出申請。個人申請書應包括個人情況簡介以及擬申請的專業。

    參與專科(高職)二批注冊錄取試點的有關院校接到考生申請后,應當場對考生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審查合格的考生,院校須與考生簽訂《注冊錄取考生協議書》,并在考生準考證上注明該考生已確認報考字樣并加蓋院校公章,同時留存考生個人申請書。

    經審查認為不宜錄取的,應當面告知考生,考生可再向其他院校提出申請。考生個人申請和招生院校審查工作須在征求志愿錄取前截止。考生只能與一所院校簽訂《注冊錄取考生協議書》,招生院校不得接受已經與其他院校簽訂協議考生的申請。

    據悉,在錄取期間,參與試點招生的院校應根據考生簽訂《 注冊錄取考生協議書》情況,采取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數量1∶1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各方面待遇與常規錄取考生相同。試點院校不得參加正常征求志愿一、二志愿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試點院校可視生源情況參加調劑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