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在職人員攻讀山東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07-22 來源:滕州人才網 作者:互聯網 瀏覽量:3663

中共棗莊市委組織部文件

棗 莊 市 人 事 局

 棗人字[2008]92號

 關于組織在職人員攻讀山東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的通知


各區(市)委組織部、區(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才強市戰略,加快高層次人才培養,今年我市繼續與山東大學聯合培養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圍

2005年7月31目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 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 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管理局的統一部署,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

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二、考試與錄取

1、考試時間:2008年10月25、26日參加全國聯考。考試科目:英語、公共管理基礎、綜合知識(語文、數學、邏輯)。政治理論考試由山東大學自行組織,與面試科目同時進行。

2、錄取:山東大學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及具體情況確定考生的面試資格,通過綜合考察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學制及培養方式

學制三年,在職學習。山東大學定期來我市集中授課,授課地點在山東大學MPA棗莊教學點(棗莊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

四、培養費用

考試報名費每人240元,學位學習費用(學費、論文指導及答辯費等)3.3萬元。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與網上報名:個人填寫(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碩 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附件)一式二份,經各區(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事科初審,于7月15日前報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教務科(市中區光明東路19號),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匯總后統一送市人事局教育培訓科、省人事廳和山東大學進行資格審查。7月1日- 18目登錄http: //sdtd1.ujn.edu. cn(教育網用戶)或http: //sdtd2.ujn.edu.cn(公眾網用戶)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獲得網報編號。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將自動生成《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2、現場認證:網上報名后7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攜帶《2008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大學本科學 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及網報編號到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進行現場認證,繳納報名考試費、照相并確認報名信息。

六、學位授予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規定的學分, 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并通過山東大學組織的論文答辯,經山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山東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七、組織領導

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是以公共管理學科及其它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我市與山東大學聯合開展在職人員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是實施人才強市戰 略,加快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培養,提升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管理人員能力,推進公共事務管理科學化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廣泛發動,積極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報考公共管理碩士 (MPA)專業學位。

對取得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在職人員,我市將納入市級高層次人才庫進行管理,享受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相關待遇。學費報銷可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關于資助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專業學位的實施意見》(棗人字[2003]60號)文件規定執行。對已被錄取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的人員,個人一次支付學費有困難的,允許單位先行墊付部分培養費用,墊付比例不得超過培養費用的50%。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規定與對在職攻讀MPA的公務員,給予在年休假基礎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休息時間讓其參加學習和集中面授。

八、考前輔導

為有利于考生備考和取得好的成績,山東大學8月一9月在 棗莊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舉辦MPA考前輔導班,有關報名等事項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可登錄山東大學網站查詢。

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http://www.pspa.sdu.edu.cn/ver1

山東大學研究生院:http://www.grad.sdu.edu.cn

咨詢電話:

    棗莊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教務科  6189369   6163369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