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通知書是這樣產生的 考生綜合評價信息成預錄取重要依據
錄取通知書的產生需要經過哪些流程?記者昨天了解到,招生院校需要經過保存考生檔案、預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等一系列程序。
按照要求,招生院校應在規定時間,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聯絡方法及時登錄、下載并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在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時,對于1:1.2投檔范圍內的考生,要將高中畢業生的綜合評價信息內容作為重要參考依據,根據考試成績、電子檔案和綜合評價信息等內容進行綜合考察、擇優錄取。院校審閱考生檔案后,確定退檔考生名單,注明退檔原因并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院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劃數相符后,需按規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上載數據,錄檢員審核通過后即可完成錄取工作。院校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打印錄取名單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錄取專用章后于本批次錄取結束后三天之內寄給招生院校。最后,由招生院校根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后連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