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人辦發〔2008〕8號
各市人事局、統計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省人事廳、省統計局《關于開展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魯人發〔2005〕26號)和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于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89號)要求,現將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
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崗人員。
二、報名條件
根據《山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辦法》(魯人發[2005]26號)規定,凡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合格證或符合規定的考試成績,合格證、考試成績在規定的有效期內;或符合省人事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
3、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或符合規定的免試條件。
4.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各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以上。
(二)學歷及資歷條件
1、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工作滿5年。
(4)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又獲得大學本科或碩士學位的,所學專業應是統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在取得學歷或學位后繼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以上,并同時符合以上(2)或(3)項規定的相應資歷要求。
2、對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業績顯著,成績突出的人員,允許破格參加考試。其破格報名條件按照《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魯人發[2005]15號)執行。
三、考試
(一)考試內容
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內容請參見《高級統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分析、解決和處理統計業務的綜合能力。
(二)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2008年6月22日上午8:30至1l:30。考點設在濟南市。
(三)考試報名
1、報名的組織及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 2月 25日至 3月25日。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局、統計局組織,報名資料由各市人事局、統計局審核同意后于3月28日前送省統計局人事處(濟南市山大路16號)。中央駐濟(南)單位和省直部門(單位)駐濟(南)報名人員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4月28日前統一到省統計局人事處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查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呈報部門集中統一到指定地點報名。
各市人事局、統計局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齊全、真實,符合要求。呈報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印鑒,填制《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情況表》(附件1,用Excel制表并報盤)。報名時,將《報名人員情況表》一式2份分別報省人事廳、省統計局。經省人事廳、省統計局審核同意后,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
2.報名材料包括:
(1)學歷證書;
(2)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的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符合省人事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人員,須提交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
(4)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模塊(科目)合格證書。符合省人事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第六、七條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規定的人員,須由設區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高等院校人事處出具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審核表。其中屬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將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證明、考試科目(模塊)的合格證同時上報;符合省人事廳《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免試條件的,須提交免試審核表。
(5)《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2,2份,1份由呈報部門留存,1份報省統計局人事處);
(6)近期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考試用書
考試依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制定的《高級統計師實務科目考試大綱》,不統一編寫考試用書和指定參考書目。
《考試大綱》的征訂由各呈報部門于考試報名時一并統計,統一訂購。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任職年限以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到2008年12月31日。
(二)考試合格人員將頒發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內5年有效。考試成績達到山東省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人事廳、省統計局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證明,在山東省范圍內當年參加評審有效。考試成績可通過山東人事信息網、山東省統計信息網查詢。
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由省人事廳、省統計局行文公布。
五、嚴肅考試紀律
各級人事、統計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考試考務工作,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和操作規程,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責任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站地址:
山東人事信息網:http://www.sdrs.gov.cn
山東統計信息網:http://www.stats-sd.gov.cn
咨詢電話:
山東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0531-86912801
山東省統計局人事處:0531-88903281
附件:1.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doc
山東省人事廳 山東省統計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