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 滕州市人事局 考錄市直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滕州市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批準,決定為缺編市直小學考錄部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40周歲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經市教育局正式分配、考錄、安置的全日制大中專畢業(yè)生(報到時持有教育部統一發(fā)放的分配、就業(yè)報到證)工作已滿三年現在編在崗教師。
3、報考英語或計算機崗位的教師第一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4、滕州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或滕州市優(yōu)質課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原公辦學校到民辦學校任教的在編教師符合以上條件者也可報名。
二、考錄計劃
三、考錄原則、方法及要求
本次考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市教育局、人事局統一組織,采取考試、說課相結合的形式,考試成績占150分,說課成績占100分。 具體辦法: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市教師進修學校報名,填報《報考志愿表》,領取準考證。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學科錄用人數1:1.5的比例(考錄計劃為1人的按1:3的比例)選拔考生參加所報學科說課。根據考試及說課總成績,按考錄計劃,分學科,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工作單位。考生被錄用后,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或考錄過程中弄虛作假,經查證屬實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以上空余名額參照上述程序,從候補人員中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錄滿為止。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需要提供的證件
1、報名時間:2007年8月 15日至8月 16日。
2、報名地點:滕州市教師進修學校。
3、報名須提供的證件材料:報名時考生持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教學能手證或優(yōu)質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鎮(zhèn)(街)教委辦介紹信,兩張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報名時,不提供以上證件材料的,不予報名。
4、考試及說課費:考試費 80 元;說課費 70 元。
五、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2007年8月 19日上午8:30—11:00
考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專業(yè)知識(150分)(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占70分,專業(yè)知識占80分)。
參考書目:2007年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考試輔導教程。
《教育學》(小學部分,楊秀治主編,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
《教育心理學》(小學部分,林豐勛主編,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
8月22日在市教師進修學校公布考試成績,并公布參加說課人員名單。
六、說課時間及內容
說課時間:2007年8月 23日。
說課內容:僅限考生所報學科,即: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中的一個學科。
七、公布總成績、選擇工作單位的時間、地點
2007年8月24 日,在滕州市教師進修學校公布考生總成績和錄用人員名單,25日上午9:00在市教師進修學校組織錄用人員自主選擇工作單位, 8月2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工作調動介紹信。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錄用工作的領導,成立2007年考錄市直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楊位明同志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邵磊同志任副組長,教育局、人事局、監(jiān)察局、財政局、物價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
聯系電話:0632—5514029(滕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滕州市教育局
二00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