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過程中常見陷阱有哪些?
發布時間:2017-07-24 來源:互聯網 作者:互聯網 瀏覽量:1704

 對于社會經驗和認識不足的大學生,往往在找工作過程中,會不知覺陷入一些求職的陷阱,沒有足夠警惕的心理,很容易在求職過程中受騙。

 


推薦工作式陷阱

    這種欺騙行為,主要是一些掛著職業介紹所的介紹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稱學校的老師之類和你扯得上一點關系的人,他們一般號稱在某公司有認識的熟人,能給你推薦工作,只需繳納一定的費用。這些騙子一般會主動出擊,要求幫你推薦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繳納“推薦費”。繳納完推薦費之后,要不就是根本找不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薦信以后,前去應聘,你發現推薦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這家單位根本不招聘這個職位。


 

收費式陷阱

    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時候,以招聘錄用為借口,征收一部分押金或者是保證金,或者以入職培訓的名義,騙取求職者財物。這類詐騙在輕松許諾工作機會的同時,對方會對你提出收費要求。大學生應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有“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的明文規定。

 

信任式陷阱

    還有一些詐騙分子很好地利用大學生“不樂意干活,只想掙錢”的心理,用輕松的網上工作來招聘大學生工作。許多學生在相信后,騙子會先用一兩次的甜頭騙取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機作案。這類陷阱需要學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也不要在嘗到甜頭后就失去戒心。

 

試用期式陷阱

    這種方式就是試用期工資很低,讓一些新人根本熬不過試用期,然后辭職之后再同樣的方式招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


    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上幾種方式,都是大學生在找工作過程中,容易出現的一些陷阱,對于剛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被騙。